江蘇海事局:【關于實施在航運輸船舶封艙管理的通告】
2018.06.09
省交通運輸廳 江蘇海事局 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實施在航運輸船舶封艙管理的通告
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長江經濟帶“共抓大保護、不搞大開發”,積極推進綠色航運建設,加強我省內河運輸船舶揚塵污染治理,減少水上交通事故發生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管理規定》等法律法規規定,現就實施在航運輸船舶封艙管理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實施時間
2018年7月1日。
二、實施水域
江蘇省行政區域的內河通航水域(包括長江江蘇段)。
三、有關事項
(一)內河運輸船舶應當保持良好的船容船貌,標識清晰,在航時應當通過固定式艙口蓋或油布等方式對貨艙實施封艙,防止揚塵污染和雨水進入。
(二)船舶應當加強對貨艙封艙設施的配備、使用和維護保養,確保封艙設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。
(三)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船舶及其所有人、經營人等,海事管理機構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。
江蘇省交通運輸廳 江蘇海事局 江蘇省環境保護廳
2018年5月24日